无效宣告答辩主要是针对“无效宣告”申请人的各种理由进行反驳并表达答辩人观点的程序。《商标法》规定: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