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于某与北京廿一客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廿一客食品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下称廿一客各关联公司)商标权纠纷上诉案,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于某全部诉讼请求,认定“21cake”可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2013年9月,于某申请注册了“Vacake及蛋糕”商标,被核定使用在第30类蛋糕、甜食等商品上。于某认为,廿一客各关联公司共同经营“21cake”蛋糕品牌,在宣传中使用了与于某涉案商标近似的商标,其行为侵犯了于某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廿一客各关联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经济损失等10万余元。
廿一客各关联公司共同辩称,被诉商标的图形最早形成于2005年,2008年完成图形修改后成为其产品主要标识,在蛋糕市场具有较高辨识度,在于某申请注册“Vacake及蛋糕”商标前已具有一定影响,于某申请注册涉案商标系恶意抢注,请求法院驳回于某的诉请。
一审法院综合考虑廿一客各关联公司在先使用被诉商标并有一定影响、于某应知该商标且存在接触该商标的可能、于某在利用该商标中的蛋糕图形经营时试图抄袭廿一客各关联公司品牌文案的事实,认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于某存在利用被诉商标商誉的恶意,故其基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的商标在该案中主张权利,属于对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滥用,不应获得保护,据此判决驳回于某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于某不服,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前述判决。(陈颖颖)